新加坡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境外需持有效的再入境许可证(Re-entry Permit; REP),以保留您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您在无有效REP的情况下离开新加坡或在海外逗留,您将失去您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您的有效REP 即将过期,请在REP过期前的三个月内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更新REP电子服务》申请更新您的REP

 

如您换了新护照,请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转移REP电子服务》将您的有效REP转移到您的新护照。

 

如您无法通过以上电子服务提交申请,您可到本使馆提交您的REP更新或转移申请。本使馆会协助您将申请转发给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您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本使馆提交申请:

 

转移REP到新护照

  • 转移REP申请表(到使馆取)
  • 旧护照
  • 新护照
  • 有效REP (Form 7)

 

更新REP

  • 填妥的REP申请表 (Form 6)
  • 有效护照
  • 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蓝色身份证卡
  • 有效REP (Form 7)
  • 在新加坡的就业证明(在PTS计划下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者)
  • 结婚证书和配偶的身份证卡(在配偶赞助担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 出生证书和父母的身份证卡(21岁以下,在父母赞助担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 最高学历证书和在新加坡的就业证明(21岁及以上,在父母赞助担保下取得永久居民者)

 

收费:SGD 10 (每年或每部分少于一年授予的REP有效期;以同等值人民币收费)

 

注意:如您丢失了您的有效REP (Form 7),您可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打印REP电子服务搜索并打印您的有效REP

 

联络信息

如您需更多信息或协助,请联系本使馆:

新加坡驻华大使馆

电话:+ (86) (10) 65321115 Ext 131 or 132

电邮:singemb_bej@mfa.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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