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3117日起,中国将签发海牙认证附加证明书(根据1961年《海牙认证公约》),以便公文书在《公约》各缔约国间通行使用。

 

故中国与新加坡都属《公约》缔约国,中国与新加坡相互送往使用的公文书将不再需要经中国驻新加坡使馆或新加坡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新加坡使领馆将在20231130日前继续为已办妥中方认证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使用于新加坡的中国文件(自2023117日)

 

建议您先和有关当局确认是否要求您将文件进行认证。为认证您要在新加坡使用的中国文件/ 为获取附加证明书,请根据以下流程:

 

  1. 到公证处或相关机构(如:中国贸促会)办理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2. 到中国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交办事处(Foreign Affairs Office; FAO办理附加证明书

 

具体程序和要求,请游览中国领事服务网

 

 

使用于中国的新加坡文件

 

建议您先和有关当局确认是否要求将文件进行认证。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 SAL)是认证使用于外国的新加坡文件的指定主管机构。为认证您要在中国使用的新加坡文件/ 为获取附加证明书,请根据以下流程:

 

  1. 文件必须先经新加坡公证员(您可咨询任何提供公证服务的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公证,或经相关机构(如:新加坡总商会)的认证。:由新加坡政府部门签发的文件无需经此步骤。
  2. 通过SAL的网站提交您要办理附加证明书的申请,并线上付款。之后,您或您指定的代理人能把文件交由SAL办理附加证明书。

 

联络信息

 

新加坡法律学会 (Singapore Academy of Law)

地址:1 Coleman Street, #08-06, The Adelphi, Singapore 179803

电话:+ (65) 6332 4388

网站:https://legalisation.sal.sg/

电邮:legalisation@sal.org.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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