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和贸工部关于新中必要往来快捷通道的联合新闻声明
05 Jun 2020
随着新加坡逐步放宽病毒阻断措施的第一阶段(“安全重新开放”),新加坡已探索与其他几个国家和地区试行快捷通道安排。这是新加坡逐步重新开放边界的一部分,允许新加坡人和居民在海外开展重要活动,并允许数量有限的外国人安全进入新加坡,同时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确保公共卫生问题得到解决。
- 2新加坡和中国已经同意建立一条快捷通道,方便两国之间的重要商务和公务往来。这条快捷通道将连通中国六个省市(重庆、广东、江苏、上海、天津和浙江)和新加坡。该计划对需要在两国间进行必要商务或公务往来的新加坡和中国居民开放。这一安排将逐步扩展到中国其他省市。
- 3自2020年6月8日起,政府机构申办的商务或公务的旅客可通过其各自申办单位提交申请。公司申办的旅客申请可在稍后阶段提交。
- 4快捷通道旅客的主要安排见附件。
新加坡
外交部
贸工部
2020年6月3日
附件
快捷通道旅客的主要安排
申请
- 1新加坡居民如果想通过快捷通道到中国进行必要的旅行,必须由中国的一家公司或政府机构申办,该公司或机构将代表申请人向当地省市当局提出申请。[1]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将向申请人发出邀请。被批准的申请人随后将向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申请签证,并向中国当局提交健康声明。
- 2中国居民如需通过“快捷通道”赴新加坡进行必要旅行,须由负责申办的企业或新加坡政府机构代为申请“安心出行证” (SafeTravel Pass)。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会向申请人及申办企业或政府机构签发批准信。持需签证护照的申请人可执此批准信经正常渠道申请赴新加坡签证。如申请人已持有有效签证,获批“安心出行证”后,其签证暂停期将会取消,无需重新申请签证。申请人可登录https://eservices.ica.gov.sg/esvclandingpage/save 查询其签证状态。新冠疫情爆发前无需申请签证的旅客,用“快捷通道”无需申请签证。此类旅客包括来自和新加坡有免签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护照持有者,以及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者。入境新加坡前,获批的申请人还需通过新加坡电子入境卡在线提交旅行前健康和旅行历史申报表。
出发前健康措施
- 3获批的两国往来人员必须在出发前检测其健康状况,在出发前48小时内进行PCR检测,并取得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证明,检测费用自理。此外,从中国前往新加坡的申请人,必须在出发前往新加坡之前的最后七天内,停留在允许使用“快捷通道”的地区。申请人登机前,须出示有效的“安全旅行准证”,阴性PCR检测结果、回程机票以及有效签证(适用于需要办签证的护照持有人)。否则,申请人将被拒绝登机。
抵达后健康措施
- 4从新加坡前往中国的获批申请人,在抵达中国后将接受PCR检测和血清检测,检测费用自理。并在当地省/市政府指定地点等待1至2天,直到检测结果出来。如检测结果呈阴性,负责接待的公司或政府机构将把旅客从上述指定地点直接运送至工作或居住地点。[2] 如检测结果呈阳性,旅客将在中国接受治疗,治疗费用自理。在华期间,旅客必须使用中国当地的健康码。
- 5从中国前往新加坡的获批申请人抵达新加坡后,将接受PCR检测。申请人还必须在证件检查口出示有效的安全旅行准证和PCR检测阴性结果(即在离开中国前所做的检测结果)。否则,申请人将被拒绝入境。入境新加坡后,申请人必须在自行申报的住宿地点(仅限非住宅地址)隔离1-2天直到检测结果出炉。接待公司和政府机构需将旅客直接从机场送至申报的住宿地点,并遵守现行的卫生措施。旅客需自行承担抵达新加坡后进行PCR检测的费用,并在申报的住宿地点停留。 如果检测结果显示COVID-19呈阴性,接待公司或政府机构需确保旅客仅仅往来于申报住宿地点和工作地点。如果检测结果显示呈阳性,旅客需接受治疗并自行承担治疗费用。接待公司或政府机构应确保旅客在新加坡停留期间使用TraceTogether应用程序。如果旅客没有可以使用该程序的电子设备,接待公司或政府机构需向其提供该种设备。
行程监管
6 除遵守入境国家/地区的现行公共卫生措施以外,旅客还必须接受接待公司或政府机构对其抵达后14天内的行程监管。因此,旅客在这一阶段行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只能使用私租车或出租车或单位专车。
7 需要在入境中国后14天内在“快捷通道”地区之间旅行的新加坡旅客,应通过接待公司或政府机构事先获得下一目的地省政府或市政府的审批。新加坡旅客必须在“快捷通道”地区停留14天以上,才能去6个“快捷通道”地区之外的地方旅行,而且必须遵守中国现行的疫情防控措施。
8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准证持有人从中国返回新加坡时必须监测自身健康状况并遵守新加坡现行公共卫生措施。为了方便他们通过入境检查,他们必须出示由当地省市当局所发的邀请函。
[1] “申办者”一词是指代表旅客提出申请的公司或政府机构。
[2] “接待”一词是指目的地国内负责接待旅客的公司或政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