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入境许可

新加坡永久居民离开新加坡后,必须持有有效的“再入境许可”。“再入境许可”使新加坡永久居民在离开新加坡后仍保留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永久居民离开新加坡后没有有效的“再入境许可”会失去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身份。如您计划离开新加坡,请确定您的再入境许可证在您回程中仍有效。

自2009年1月2日后,新加坡驻成都总领馆不再接受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委托,受理永久居民延期和转签(将旧护照的“再入境许可”签证转到新护照上)的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需在“再入境许可”到期前三个月在线上 https://eservices.ica.gov.sg/esvclandingpage/erep 办理再入境许可的延期以及转签。受理时长大约一周。您可通过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E-Service查询申请结果。

注意

  • 自永久居民延期的网上申请系统启用后,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对2009年1月2日后批准的永久居民, 不再签发“再入境许可”备注证明或者“再入境许可”的卡片。
  • 请妥善保管REP。当您在海外时,建议随身携带一份REP的复印件,以备部分外国当局查验REP,未出示REP有可能会被拒绝出境。请不要将REP粘在旅行证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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