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总领事馆领事处协助新加坡公民遗失新加坡护照

 

在中国遗失护照的新加坡公民应前往当地附近的派出所和您所在的地区的出入境管理局报告丢失新加坡护照,并填写一份护照遗失登记表。然后将此表格与 2 张证件规格的白底彩色照片递交本总领事馆。如果有的话,相关人员还须提供公民身份的证明文件。

 

对于希望立即返回新加坡的新加坡公民,在获得ICA的事先批准后,本总领事馆可以为其签发临时身份证明(DOI)。身份证明文件将显示持有人的照片、签名、出生日期与新加坡公民身份证号码。

 

领取您的临时身份证明(DOI)或新护照后,您需要再次向出入境管理局报告,已更新您的旅行证件详细信息和申请《出境许可证》方可离开中国。(处理时间约为3 - 5 天, 具体取决于地区)

 

受理时间:

 

1 个工作日 ( DOI - 临时身份证明)

6 - 8 周 (新护照)

 

重要提示 

使用新护照是为了方便新加坡公民返回新加坡,而不是为了用作前往第三国的旅行证件。返回后,新加坡公民需要在检查站交出临时身份证明后才申请新护照。

地址:
广州市出入境管理局
外国人签证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 155 号

 

联系电话:86 (20) 96110110
投诉电话:86 (20) 83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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