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世袭或注册而获得新加坡公民身份的未成年人士必须于年满21岁后及满22岁前进行宣誓效忠。

若你没有在年满21岁后12个月内进行宣誓,你将自动在22岁生日当天丧失新加坡公民身份。此情况下,未能确保你可继续透过任何学生准证、工作准证及探访准证在新加坡继续读书、工作或生活, 或是成为永久居民。

 

程序

如欲在总领事馆办理宣誓效忠,请于https://calendly.com/sgconsulatehk/appointment预约,可预约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中午12点,未有预约人士恕不接待

宣誓效忠无需任何费用,程序可即日完成。

 

文件

请于预约时段带备以下文件到领事馆办理手续:

  • 身份证
  • 新加坡公民证明正本
  • 放弃外国公民身份证明

 

详情请参考移民与卡局网页宣誓效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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