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加坡永久居留

 

非新加坡公民符合以下條件,可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權:

  • 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PR)的配偶
  • 在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結婚的情況下出生,或被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收養的21 歲以下未婚子女
  • 新加坡公民的年邁父母
  • 就業證或 S 準證持有者
  • 在新加坡讀書的學生
  • 新加坡的外國投資者

 

請參閱此處ICA網站以了解更多資訊。

 

 

放棄新加坡永久居留權

 

2024  3  4 日起,所有放棄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均須透過線上申請:https://go.gov.sg/renunciationofpr填寫表格大約需要 20 分鐘。


請參閱此處,以了解有關所需文件的電子副本上傳過程和準備電子副本的說明。

 

如果永久居民因留在新加坡境外無有效的再入境許可證 (REP) 而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則無須*申請放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您需要證您不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您可以在此處索取證明信。


請在提交放棄申請後 14 天內,將您的新加坡藍色身分證 (SBIC) 退還給最近的新加坡海外使領館或透過掛號信寄給 ICA

 

Immigration & Checkpoints Authority

ICA Building

10 Kallang Road #03-00

Singapore 208718

Attention: Mr Kel Tan (IC Unit)

 

如果您遺失了 SBIC,則必須提交一份關於遺失的法定聲明或警方報告作為代替。

 

處理時間

 

一般處理時間收到申請最多 4 週。個別申請或會因未有提交齊全文件予ICA或需要申請人進一步澄清而需要更長時間處理

 

將於申請受理後,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放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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