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只會證明要用於新加坡的文件上之簽名,例如(但不限於):

 

a) 宣誓書

b) 法定聲明

c) 委託書/授權書

d) 財產契約

e) 銀行貸款

f) 中央公積金 (CPF) 提款表格

 

認證重要注意事項:

 

認證必須本人親自辦理。如果您無法親自辦理,您可能需要諮詢您的法律顧問,尋求其他選擇,例如聯繫您在當地的公證人。

 

您必須出示文件中所提之身份證明正本以供證明。

 

我們不提供遺囑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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