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领事馆领事处为到访中国并遗失护照的新加坡公民提供协助。

申请程序

 

  • 如您在中国停留期间遗失您的新加坡护照,你需到当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挂失证明。当地机关在为您出具挂失证明之前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调查。
  • 携带挂失证明,一张护照规格的照片及任何可证明您身份的证件前往总领事馆。
  • 总领事馆在与移民与关卡局确认您的身份后将会为您出具一张临时身份证明,以便您能够返回新加坡。
  • 你需凭临时身份证明返回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一张出境签证。出境签证的受理时间一般为3-5天。 

备注: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公地址:厦门市镇海路64号之一 厦门市公安
          局出入境大楼
          邮政编码:361003
          办公电话:0592-2262203
          传真电话:0592-2046395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45
          下午15:00——17:45(夏季)
          下午14:30——17:15(冬季)

受理时间

 

一旦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确认您的身份后,总领事馆可在当天为您出具临时身份证明。请提前与领馆官员预约,以免等待时间过长。

费用

 

77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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